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给予第四批次农民工创业就业补贴的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农民工创业就业补贴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11号)和《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农民工创业就业补贴工作的通知》(南人社规〔〕7号)文件有关规定,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横县六景镇福广竹荪种植专业合作社等家市场主体申请农民工创业就业补贴材料进行审核,拟给予农民工创业就业补贴元(其中农民工创业奖补家元,农民工创业带动就业奖补1家元),现进行资格审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年2月25日至年3月1日)。
群众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进行反映,书面反映情况的请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电话号码,于年3月1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横县就业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