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至15日,宝应县卫生监督所组织对全县82家个体诊所、门诊部等民办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进一步压实民办医疗机构防控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当前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卫生监督人员督查个体诊所、门诊部等民办医疗机构共82家,对各单位的预检分诊、查验苏康码、就诊人员防护、体温监测、消毒管理、医疗废物处置、防护物资应急储备、医务人员核酸检测情况以及发热患者处置流程等重点内容进行了检查。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卫生监督人员现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立即整改,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切实加强个人防护,落实消毒管理制度,并要求各单位要对就诊病人逐个开展体温监测和健康码识别,对发热患者依规转诊。
下一步,县卫生监督所将加大对民办医疗机构的监督频次,实行滚动式监督模式,坚决遏制疫情在医疗机构发生和扩散,全力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供稿:县卫生监督所
审核:杨寿海
审稿:蔡花宏
发布:熊伟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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