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宝应县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危险驾驶案。为了挣钱,3被告人将外表普通的面包车拆除车内座椅后装上加油罐,改装成“移动加油站”进行流动售卖汽油。无视公共安全的后果就是接受法律的审判。
众所周知,给车辆加油要前往正规加油站,而流动加油非常危险。早年间,被告人梅某曾和他人一起从事移动销售汽油的“生意”而受到行政处罚,直到00年下半年,梅某再次动起歪脑筋,谋划重操旧业。
装载汽油的车辆是油罐车,没有正规车辆怎么办?梅某请人对自己购买的3辆面包车进行改装。车身内的后排座椅被全部拆除,车内还加装了油罐、加油计量器、油枪以及油表等设备,俨然成了“移动加油站”。
3辆面包车可装载的汽油从升至升不等,每辆可一次性为15辆小轿车加满油。此外,梅某还在宝应租了一间仓库,用来存放9号汽油。万事皆备,只缺货源,经人介绍,他联系了山东一位销售汽油的老板,并陆续从这位老板处低价进购汽油。加油车、汽油和存放的场地都准备好了,梅某又招募了被告人杨某某和范某某参与运输销售汽油。梅某算了笔账,每升汽油能赚到差价3毛钱左右,自己每次购进至少30吨汽油,除去杨某某、范某某的好处费,还能赚不少。
人员、设备和资金到位后,梅某利用白天时间招揽顾客,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