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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医保指南年版扬州篇

发布时间:2022/5/27 15:40:39

扬州

江苏

政策来源:扬州市医疗保障局   

(2)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可自行选择具有家庭病床服务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由本人申请,参保人员家属可持患者相关病史资料、社会保障卡、出院记录和相关检查报告,到所选择的家庭病床定点医疗机构申请收治。

定点医疗机构的家庭病床责任医师根据参保患者的病情确定需要建床的,提出初步意见,将参保患者真实资料(包括姓名、社会保险号码、病情、家庭住址及联系方式等)报医保经办机构核准备案,领取相应的《家庭病床服务卡》,办理建床登记手续,开设家庭病床。

(3)每一结算年度内 疗程(一疗程一般不超过两个月)起付线为元,以后每一疗程起付线为元;建床期间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的符合医保政策范围的医疗费,由统筹基金(或大病救助基金)和个人按比例共同分担,起付标准以上个人支付比例为:医院8%、医院12%、医院14%,每一结算年度内符合医保政策范围的医疗费用封顶线为1万元。

扬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一、哪些人员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城乡居民医保覆盖除应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其它所有城乡居民,具体为:

(1)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非就业居民;

(2)在校学生(托幼机构儿童、中小学生、高等院校和职技校取得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未入学(托)的未成年居民和新生儿;

(3)在扬州市域内取得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的非就业人员

(4)符合规定的其他人员。

在校学生参保不受户籍限制,但不得重复参保。城乡居民不得同时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各种医疗保险待遇不重复享受。

二、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手续有哪些规定?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城乡居民原则上在户籍地参保登记。

(1)普通城乡居民和未入学(托)的未成年居民以所在社区、行政村为单位,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新生儿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其法定监护人持新生儿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行政村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3)持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的非就业人员到居住地社区、行政村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4)在校学生由学校(托幼机构)代为统一办理参保登记工作。

三、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

普通城乡居民:元/人·年。

学生儿童:在校学生、未入学(托)的未成年居民和新生儿,元/人·年,享受待遇和普通城乡居民一致。

四、目前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方式有哪几种?

缴费方式主要有四种:银行端查询缴费、税务窗口集中申报缴费、线上缴费和自助终端缴费。

(1)银行端查询缴费,指普通居民办理参保登记后,持身份证(居住证)到经办银行网点窗口办理相关缴费手续;未入学(托)的未成年居民、新生儿办理参保登记后,持身份证(居住证)及社区、行政村出具的《扬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确认表》到经办银行网点窗口办理相关缴费手续。

(2)税务窗口集中申报缴费,指集中代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登记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学校等单位向属地税务机关窗口办理汇总申报缴费。代办单位应按规定格式提供缴费个人姓名、身份证号、费款所属期、缴费金额等明细信息。

(3)线上缴费,指缴费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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