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老敬老
今年10月17日是我国第5个扶贫日
也是第26个国际消除贫困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工作人员走上街头向市民宣传扶贫政策。)
一、医保扶贫政策
1、在参保缴费上,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时,个人缴费部分由市财政承担。
2、在待遇享受上,医疗待遇按先后顺序分别享受以下四项保障: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和大病保险保障、民政部门的医疗救助基金保障以及扶贫部门的医疗商业补充保险保障。
建档立卡贫困居民首先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待遇,包括在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待遇、慢性病门诊报销待遇、普通门诊报销待遇、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未成年居民意外 门诊报销待遇等;
建档立卡贫困居民在住院报销和慢性病门诊报销后,个人每年累计负担费用中的合规费用超过元以上的部分,进入大病保险保障;
享受政策期间的建档立卡贫困居民再享受民政部门提供的医疗救助保障; 进入到国家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特设的特惠保医疗商业补充保险保障。
住院费用和慢性病门诊费用在上述四项保障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医保目录范围内费用不超过10%。
上述四项保障待遇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患者在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政策报销的住院费用或门诊费用,只支付个人应负担部分即可。
3、在 报销限额上
建档立卡贫困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报销 限额为每人每年22万元;
?大病保险报销 限额为每人每年50万元;
?医疗商业补充保险报销 限额为每人每年30万元。
也就是说,患重特大疾病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一年累计可以 报销医疗费万元。
二、人社部门待遇落实情况
今年以来,人社部门全力做好贫困人口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
年度首先为名扶贫办确认的贫困人口统一办理了参保缴费手续,并于2月份向相关部门申请拨付了个人应交额.6万。
今年8月份,针对扶贫名单的调整,共为42名新认定贫困人口统一补缴了年度的居民医疗保险,对发生费用的11名贫困人口进行了待遇补差,确保贫困人口享受到应有的待遇。
立足部门职能,人社部门认真落实好各项医疗扶贫政策。我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严格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并且实现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费用联网即时结算,让贫困人口享受到了一站式报销服务,报销费用即报即领,方便了报销人员。前三季度,各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正常,共为人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报销大病保险待遇.8万元。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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