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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醒宝应金融办提醒非法集资模

发布时间:2018/10/12 17:53:45

宝应县金融办提醒市民,非法集资模式多,鉴别要仔细。非法集资犯罪初期的表现形式有以下几种:

1、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

2、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

3、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4、以先签订商品购销、再签订商品代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

6、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7、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8、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9、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1、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非法集资。

12、打着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旗号,非法集资。

13、以“养老”的旗号非法集资,

14、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非法集资,

15、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通过发布虚假的借款项目非法集资。

16、以高利诱感投资养生度假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7、以“教育储备金”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8、打着“新三板上市”、“四板上市”的幌子,向社会公众公开发售或转让所谓的“原始股”,并承诺固定收益或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此外金融办还提醒广大市民擦亮双眼,谨防更多其它方式的骗局。

来源:宝应县金融办、水韵宝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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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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