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金融办提醒市民,非法集资模式多,鉴别要仔细。非法集资犯罪初期的表现形式有以下几种:
1、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
2、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
3、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4、以先签订商品购销、再签订商品代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
6、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7、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8、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9、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1、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非法集资。
12、打着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旗号,非法集资。
13、以“养老”的旗号非法集资,
14、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非法集资,
15、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通过发布虚假的借款项目非法集资。
16、以高利诱感投资养生度假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7、以“教育储备金”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8、打着“新三板上市”、“四板上市”的幌子,向社会公众公开发售或转让所谓的“原始股”,并承诺固定收益或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此外金融办还提醒广大市民擦亮双眼,谨防更多其它方式的骗局。
来源:宝应县金融办、水韵宝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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