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关于加强清明祭扫服务管理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省民政厅切实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以及《扬州市关于加强清明祭扫服务管理的通告》精神,为有效遏制新冠肺炎疫情的扩散和反复,现将年度清明祭扫服务管理的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县所有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暂停居民群众现场祭扫活动;暂停组织公祭、江祭、骨灰撒散等群体性公祭活动,疫情结束以后恢复。各镇区要以公墓、骨灰堂为单位,由工作人员代为开展一次集体祭扫。
二、3月20日起,开通网上祭扫通道。居民可登录“我的扬州”APP平台免费在线祭扫或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