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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扬州宝应县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23 16:14:56
点点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应聘人员在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宝应县教育局确定网站上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年12月12日09∶00-12月20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年12月12日09∶00-12月21日16∶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2、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确认诚信承诺书,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所填信息须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书等保持一致,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

  (2)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及其《岗位简介表(二)》等,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岗位简介表(二)》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12月20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考生应在规定时限内尽早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以便在资格审查未通过时,可及时改报其他岗位。

  (4)开考比例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办法、程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此后仍无法开考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其中,不同单位因招考条件相同而按同一岗位招聘的,岗位招聘计划核减后,相关单位招聘计划最终在该岗位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根据拟聘用人员自主选择受聘情况相应自然减少乃至取消)。有关情况,及时在网站公布;

  (5)考试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3、准考证发放事项

  应聘人员在指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后发放面试准考证。

  4、资格初审

  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教育局负责。报名期间,宝应县教育局和招聘单位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应聘人员关于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的咨询,确保报考咨询电话畅通。资格初审期间,宝应县教育局根据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应聘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初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及时向宝应县教育局进行陈述、申辩,最迟不得超过12月22日12:00;宝应县教育局应及时对资格初审异议进行处理并告知结论,最迟不得超过12月22日16:00。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各审核部门(单位)下载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二)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复审工作由宝应县教育局负责。

  资格复审地点设在西北师范大学所在地兰州市,资格复审时间:年12月22日。

  资格复审时,报名者应提供招聘简章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

  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复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审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宝应县教育局进行陈述、申辩。教育局将及时对资格审查异议进行处理并告知结论。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协调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爱好特长等综合素质。

  面试采取模拟上课(无生课堂)方式进行。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自谋职业。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 服务3年(含试用期)。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坚持招聘政策、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考试成绩、聘用结果面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邀请纪委监委等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宝应县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宝应县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

(原读原文查看详细公告)

  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宝应县教育局

  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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