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说明
为加大对我县女性社会组织的培育、引导和服务,充分发挥女性社会组织在创新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提高专业化服务妇女儿童和家庭的能力,助推妇女儿童家庭领域公益事业快速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宝应县首届妇女儿童公益项目创投活动。
01
申报主体
1、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且上一年度年检合格(登记不满一年的除外),具备一定的公益项目承接能力、为妇女儿童家庭服务的社会组织。
2、申报社会组织管理有序、运行正常,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健全的工作队伍和较好的执行能力。
3、有开展实施社会公益项目的经验,具有良好信誉。
4、经登记评估,达2A级的社会组织在项目评审时优先安排。
02
项目征集范围
申报的项目应以城乡社区妇女儿童和家庭为主要服务群体,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