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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单公示,涉及宝应一批学校和教师
发布时间:2019/11/14 12:32:37
根据《关于做好年扬州市高中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申报工作的通知》(扬教发〔〕89号),经各县(市、区)和市直各普通高中学校推荐,市教育局相关处室对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并组织评审专家组对广陵区和市直学校申报的“十佳”开展了材料评审,结合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拟表彰63个高中教育先进集体、61名高中教育先进个人、10名十佳分管校长、10名十佳年级主任、10名十佳备课主任、10名十佳班主任、10名十佳教研员和6名三星、二星高中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年8月12日至8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具实名向扬州市教育局相关处室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