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对城市空气质量影响较大,易导致PM2.5值迅速上升。记者昨天(1月3日)从宝应县环保局了解到,自“禁放”工作开展以来,全县大气环境质量有了明显改善。
在刚刚过去的年,宝应县城区环境空气有效天数天,达标天数天。达标天数比例为85.2%,同期下降了0.3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每立方米42.0微克。监测反馈,汽车尾气、工业气体排放、道路施工、燃放烟花等是造成城区大气颗粒物污染的主要原因。
据介绍,由于禁放烟花爆竹减少了本地区大量的大气污染物,加之元旦期间气象扩散条件好,宝应人民得以享受一个“小清新”的天气。不过,县环境监测站的工作人员仍提醒广大居民,要积极响应政府号召,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因为冬季是每年雾霾天气的高发季节,逆温明显,大气处于一个静稳的状态,垂直扩散条件差,容易导致污染物在近地面积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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