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届中纪委四次全会提出,要整合监督力量,提升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能力。近年来,宝应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大力推进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建设。
建立三项机制,打造不走“巡察组”
建立值班机制。每个监察员均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公室、谈话室、会议室、休息室及必要的办公设施一应俱全,每个工作日确保有监察员驻点办公。监察员由县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主任和工作人员,各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和纪检干事组成。
建立联动机制。建立“县纪委监委统筹协调、派出监察员办公室组织实施、镇纪委推进落实、监督员参与监察”的四级联动机制,一层一级抓落实,推动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每个派出监察员办公室从乡镇党政办、财政、审计、农经等单位,调选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作为编外监督员,全县4个派出监察员办公室监督员“人才库”共有人员人。
建立管理机制。依照省监委出台的“1+N”制度体系,制定出台了《宝应县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工作规范》,明确了派出监察员办公室职责和权限,对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的关键环节作出规范要求。同时,结合工作实际,配套建立了派出监察员办公室考勤考核、目标管理、周工作例会、月度工作汇报交流、重要信访件和问题线索会商会办等制度。对“三重一大”监督、干部廉政鉴定、巡视巡察整改落实等建立具体的操作规范,推动派出监察员办公室规范化、制度化运行。
强化三项督查,夯实监督“基本功”
实施政治监督。按照中央和省市统一部署,全力为“三大攻坚战”保驾护航,紧盯环保领域突出问题开展督查,持续推进“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建设,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守职责定位,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梳理排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认真开展“大棚房”专项整治。此外,4个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围绕减税降费、安全生产、教育、人防等方面进行集中整治和专项督查。
创新创优专项监督。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由县纪委监委牵头,4个派出监察员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了“清风行动”系列督查。去年以来,针对农村集体产权交易不规范问题,组织对全县14个镇(区)的宗交易进行排查,并以此为契机,推动全县个村全部实现会计异地委派;针对农村集体债务重、债权大,少数党员、干部长期拖欠集体债务问题,组织实施镇村“债权清收”专项行动,清收率达%;针对巡视巡察整改不落实、审计结果运用不到位问题,组织对各镇(区)年以来的情况开展“回头看”;针对公职人员挂证取酬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清理。
做深做实日常监督。坚持把常态化开展日常监督放在首位,督促各镇(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按时如实在“两个责任”履责记实平台上填写履责信息,去年来全县14个镇(区)共报送履责信息多条。坚持把“三重一大”事项监督作为重点,突出对乡镇重大事项决策、重点民生实事工程、大宗资产资源发包、大额惠农项目资金等事项的监督,4个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全年共立项监督项。全面摸清监察对象底数和基本情况,全县14个镇(区)共登记静态监察对象人、动态监察对象人,全部录入监察对象人员库,实行档案化管理。
创新三项举措,探索监察“加强版”
打破地域“壁垒”,实行交叉推磨监督。为有效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问题,县监委统筹4个派出监察员办公室探索实践了交叉监督、推磨监督等监督模式。对涉及全局性重点、难点问题的监督检查,组织4个派出监察员办公室进行室与室之间的交叉监督,今年来已组织对环境保护、阳光扶贫、安全生产等8个专项的交叉监督。对涉及面窄、影响面小,以及本地组织的有关专项督查,由派出监察员办公室牵头,组织辖区内乡镇纪委推磨开展监督检查。
避免“人情”干扰,实行异地主办负责。为防止办“人情案”现象的发生,县监委出台文件明确对有关问题线索和信访件进行异地办理或指定主办人负责办理。对一些按属地管理需要“回避”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件,由县监委协调相关派出监察员办公室交由其他监察员办公室进行异地办理。对一些重大和疑难复杂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件,由县监委统筹,不按辖区进行交办,而在4个派出监察员办公室专兼职监察员中指定一人作为主办人,实行主办负责制。
消除监督“盲区”,实行群众参与监督。依托四级联动建立的监督员库,抽调群众监督员参与有关监督检查,去年以来已抽调监督员参与有关监督检查多人次。以提升查信查案公信力为目的,积极探索邀请群众代表和信访反映人参与查信查案的工作机制,在走访调查、资料查阅、财务审查、调查结论反馈等环节,充分征求和吸纳群众的意见,提高信访反映人的满意度。注重将监督的触角向基层一线延伸,以村务监督委员会为载体,邀请部分“三老”人员作为义务监督员,对农村村组干部实施贴身监督,全县共有义务监督员多人,初步实现了对村组干部的网格化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