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身边案例,明晰情理与法。大家好,欢迎收看本期《法在宝应》。上夜班睡觉,可能很多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但是就因为上夜班打瞌睡被公司开除了,当事人张先生有些不服气。
家住蒙地卡罗小区的张先生于年8月到原某超市有限公司宝应分公司从事理货员工作,后因该用人单位发生股权变动,张先生又到新公司宝应叶挺路店工作。然而到了新公司工作之后,他的工作岗位就多次发生变动。
张先生(新公司)在宝应开业的时候我是被安排在蔬菜柜,在那边干了大概半年时间没有征兆的把我调到安管科,在保安也干了大概3、4个月,然后就把我调到了肉品科,卖水产卖肉品之类的,在肉品科大概干了三个月不到,三月份又把我调到监控室。
来到监控室工作之后,由于需要上夜班,张先生对于这样的工作极度不适应,在岗期间多次发生打瞌睡的现象。
张先生因为它(用人单位)要求24小时要上夜班,而且在监控室一个班是12个小时,我每天熬夜,都是(在)凌晨4、5点的时候,我出现了打盹的现象。
出现睡岗情况后,公司方面也多次对张先生进了批评教育并于年5月19日对张先生做出严重违纪的处理决定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而在公司突然作出“辞退”决定之前,张先生也向公司作过一些补救措施。
张先生我跟(公司的)领导们也提出了要求调离岗位。你还把我调在以前的肉品柜,或者调到食品柜数, 是做事,不上夜班都行。我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没有立即答复我,然后过了半个月之后来了一个跟我说严重睡觉严重违规,然后跟我解除合同。
被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张先生越想越气,觉得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由于没有了工作,他也为自己和家庭的未来担忧。
张先生当时是带着愤慨的心情回家的,心里想想心里气愤难平,心里越想越来气。感到一种愤愤不平。同时也为以后的未来感到担忧。因为现在我们招工形势看得出来,许多单位一般条件45岁以下。或者50岁以下。我已经将近50岁了,我以后怎么找工作?我现在50岁的人,上有老下有小。我也有两个小孩。我肯定要有责任的。想想很忧郁。在我彷徨的时候,有朋友知道了。他们跟我讲司法局一个法律援助中心。
张先生来到法律援助中心后,中心便指派汪本新律师具体承办该案。汪律师立即与受援人张先生了解相关情况并及时与受援人的用人单位进行联系拟协调该案,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后来汪律师根据张先生的意见依法将该案诉至宝应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汪本新(本案中)我们的劳动者并没有达到用人单位所主张的我们劳动者已经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从我们的分析来看我们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被调岗之前他们之间并没有协商。他(张先生)仅仅是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岗位上睡岗,用人单位当发现他不能胜任的时候应该进行一个调岗,再进行培训,也没有履行告知当地工会的程序。
宝应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年1月14日开庭审理,并于年2月16日作出裁决:裁决用人单位某公司宝应叶挺路店支付受援人张先生赔偿金元。
由于被申请人对本案的仲裁结果不满意,已经向宝应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关于本案的走向以及后续情况,我们栏目也将持续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