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出行中,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屡见不鲜,殊不知这种行为极易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导致头部受到致命 。
9月2日上午6点23分左右,在宝应县黄塍小垛村村部北侧米处,一辆摩托车和一辆电动车发生了交通事故,两人均倒地受伤。让人欣慰的是,两名驾驶员都佩戴了安全头盔,受伤不严重。其中一名摩托车驾驶员,倒地后头部正对着撞到电线杆,因为驾驶员佩戴了安全头盔,所以没有造成太大的 。电动车驾驶员在碰撞后也是头部着地,因安全头盔的防护也只是受了轻伤。
而8月26日,在宝应白田路与国道交汇处。一辆面包车与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由于电动三轮车驾驶员未佩戴安全头盔,倒地后严重受伤,经过抢救无效死亡。
目前,县交警部门正在进行电动车驾驶人配戴安全头盔的执法检查,骑乘二轮、三轮电动车及摩托车佩戴安全头盔不仅是交通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是对自身安全的保护。
来源:宝应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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