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制度的通知》(扬人社[]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经过受理、初审、现场复核、综合评估和集体审议等程序,医院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含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向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公示时间:年1月30日至2月3日
监督-、-
根据《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制度的通知》(扬人社[]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经过受理、初审、现场复核、综合评估和集体审议等程序,医院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含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向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公示时间:年1月30日至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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