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场,观看的市民也议论纷纷,市民李大爷说,不怪轿车;还有市民说,双方都有责任,否则就不会撞在一起了。也有市民感叹:不论谁的责任大,反正轿车倒霉。
故且,我们对这起事故不妄加去评说是谁的责任,唯有让交警部门以事实为证据而加以去处理。然而,在宝应,轿车或机动车与电动车自行车相撞,每年发生的有数千起,或更多,在市民眼里总认为电动车自行车是“弱者”,即使有责任,机动车也要赔偿“弱者”。“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各负其责,以法律说了算。”一位 老交警说。
在此小宝提醒:闯红灯、乱行、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不仅影响路口其他车辆及行人通行,且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严重威胁别人和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一旦造成事故,有交通违法行为的电动车、自行车车主都得依法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没有所谓的“豁免权”。
那么,如何加强电动车自行车安全骑行,不让电动车背上“马路杀手”的称号?
一是骑行人要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
二是加大路面检查,规范并约束骑行人违章行驶等行为。
三是应立足从源头治理,强化惩治措施,从电动车环节,按照新标准进行生产与销售,严把质量关。
总之,只有不断提升市民的守法意识,强化道路文明,并最终实现“令行禁止”,才能确保宝应城市道路的文明、安全、有序。
《宝应微生活》日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