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自首,取得谅解,不予批捕
阿亮今年21岁,四川人,在宝应一家足疗店做技师。今年4月,阿亮舅舅高某(四川人,29岁)也来到足疗店上班。5月21日凌晨,二人跟同事去吃夜宵,其间都喝了不少酒。阿亮突然想起前段时间,自己让高某陪同自己一起买手机,过程中与店家发生争执,高某却没有站在自己这边,反而替店家说话,这让阿亮十分生气。于是在当天的聚餐过程中,二人差点吵起来。
凌晨3点左右,他们一起回到暂住地。准备休息时,阿亮越想越气,又跟高某大吵了起来, 大打出手。混乱中,阿亮捅了高某左胸一刀,随后逃离,高某随即昏倒在地。由于抢救及时,高某最终捡回了一条性命,后伤情经鉴定为重伤二级。在家人的劝说下,阿亮主动投案自首,积极赔偿医疗费,并取得了舅舅的谅解。4日,宝应县检察院依法对阿亮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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