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发挥法院审判职能,进一步化解金融纠纷、防范金融风险,宝应法院组织召开金融审判工作座谈会。宝应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陶健,县金融管理局局长陈勇,人民银行宝应支行行长董学文出席会议并讲话。宝应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葛海滨,党组成员、专职审委会委员陈志刚,民二庭庭长丁文强及全县12家商业银行行长和人保公司、人寿公司经理等同志参加会议。
陶健副院长、董学文行长、陈勇局长共同为“宝应县人民法院金融纠纷非诉讼服务分中心”揭牌,并签署“全面推进宝应地区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实施意见”。
会议由陈志刚专委主持
座谈会上,宝应法院民二庭庭长丁文强介绍了宝应法院近年来金融审判工作情况,并就审执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作了风险提示。
各金融机构负责人对宝应法院长期以来的金融审判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纷纷表示,县法院坚持围绕服务实体经济履职尽责,为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随后,与会人员结合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与探讨。
董学文行长要求,各金融机构负责人要高度重视金融稳定工作,强化与县法院的沟通协作,及时通报涉金融债权案件处置情况,为法院从快处理涉金融债权案件提供有效支持,合力推动我县金融生态建设工作取得更好成效。
陈勇局长表示,县法院在维护金融债权、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上做了大量的工作,当前推进的诉前调解机制,将进一步钝化金融纠纷,有效维护地方金融生态健康发展。陈勇局长要求,与会各金融机构要注重诉前调解工作,在纠纷处置上体现担当意识、服务效能,切实保障企业平稳经营,助力我县金融生态环境向好发展。
陶健副院长代表院党组,向长期关心支持宝应法院金融审判工作的与会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表示衷心感谢。就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宝应法院金融审判工作,陶健副院长提出四点意见。
一是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增强做好金融审判工作的使命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金融审判的政治属性、法治属性、社会属性、金融属性,立足促发展、保安全谋划推进金融审判工作,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充分发挥金融审判职能作用,提升金融审判专业化水平,营造良好的金融法治环境,为促进我县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社会安定和谐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二是要充分履职尽责,着力提升金融审判服务大局的贡献度。要严格按照民法典和新修正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规定,依法审理各类借贷案件,引导金融资本"脱虚向实"。要突出抓好精准服务"六稳""六保"工作,依法支持金融帮扶、降息减费、差异化金融服务政策实施,切实帮助企业纾解困难、渡过难关。要健全涉金融债权专项执行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快财产处置进度,最大程度保护债权人利益。要妥善审理涉众型金融纠纷案件,依法打击各类金融犯罪,防范可能引发的金融风险传递和次生风险,维护金融市场健康稳定。
三是要深化改革创新,全面加强金融审判队伍专业能力建设。要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确保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在金融审判中得到不折不扣执行。要强化业务能力建设,积极拓展与金融管理部门的业务交流,努力锻造一支既懂法律、又懂金融的高素质金融审判队伍。要强化专业法官会议作用,通过团队式研修活动,实现裁判能力的总提升。要强化金融审判廉政建设,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把从严监管落细落实,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四是要加强协作联动,持续推动金融审判多元解纷机制建设。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定期通报重要金融案件情况,推动形成统一完善的金融法治体系。要构建风险防控预警机制,借助“智慧法院”建设,充分挖掘运用司法大数据,及时向金融、保险监管机构或行业单位通报研判信息、提出司法建议,合力构筑市场化、法治化金融生态环境。要持续推动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行业协会、调解组织的协作配合,推动金融纠纷实现源头解纷、分流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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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宝应法院组织召开金融审判工作座谈会》